新竹縣政府衛生局 徵求 聘用社會工作員(社區心理衛生中心人力)~2025-04-07

徵才機關 新竹縣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社會工作員(社區心理衛生中心人力)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1-新竹縣
有效期間 2025-03-25~2025-04-07
資格條件 (一)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並具社會福利或心理衛生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
(二)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並具社會福利或心理衛生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
(三)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且具社會福利或心理衛生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
支薪標準:
1.薪點折合金額為143.9元。
2.符合上列資格條件第(一)項者,支薪標準為6等312薪點至7等424薪點(約新台幣44896元至61013元)。
3.符合上列資格條件第(二)項者,支薪標準為6等328薪點至7等424薪點(約新台幣47199元至61013元)。
4.符合上列資格條件第(三)項者,支薪標準為6等328薪點至8等440薪點(約新台幣47199元至63316元)。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各款之一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執行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精神疾病與自殺防治合併多重議題相對人個案服務(追蹤輔導與關懷訪視、風險評估及處置與轉介)」 並串聯社區資源體系及社區照顧服務、心理衛生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縣政府衛生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七街1號) ,實際工作地點依本局指派。
聯絡E-Mail 20092690@hch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者,請應徵者於114年4月7日以前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履歷表內容無誤,並將上述檔案(符合資格條件之學歷證明、相關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相關工作經驗證明、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
(二)本職缺係114年度配合衛生福利部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第二期計畫,本局毒防心衛科約聘人員職務。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由衛生局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視甄選結果擇優至多備取4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新竹縣政府衛生局全球資訊網/訊息中心/一般公告項下。
(四)聯絡人:江小姐,03-5518160分機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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