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暫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25~2025-04-09 |
資格條件 | 一、學經歷: 大學相關學系畢業(如視覺藝術、藝術教育、藝術行政、文化資產、歷史文化、博物館等文化藝術相關科系)或大專院校畢業非相關科系。 二、條件: (一)熟稔電腦文書軟體(Microsoft Word, Excel)技能。 (二)具文化活動計畫或補助型計畫撰寫經驗者尤佳。 (三)具導覽解說服務、佈展相關經驗尤佳。 (四)具原住民文化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泰博館策展、導覽解說與展場服務。 二、辦理館所主題策展活動及推廣文化技藝研習活動。 三、推展行銷館所及原住民族文化。 四、其他相關作業: (一)辦理地方館雲端平台維護管理及運用。 (二)與族人社群、 他館 、地方 或相關單位合作。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烏來泰雅民族博物館(新北市烏來區烏來街1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具資料: (一) 報名表含自傳(請以A4大小直式橫書格式繕寫,請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並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策展規劃員使用後簽名,自傳部分請述明專業經驗、學術專長,並請簽名); (二) 教育部認定之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如為國外學歷者,請附中文翻譯本及經我國駐外使館、代辦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之國外學校學位證書、經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 (三) 專業、外語能力或其證明文件影本。 (四) 以上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二、有意者請將以上檢具資料於公告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經濟建設科,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6樓」賴小姐收,請註明「應徵烏來泰雅民族博物館策展規劃解說員」,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一)聯絡人:賴小姐(02)2960-3456分機3990。 (二)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未獲通知參加面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或函覆,亦不另行通知,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者將逕行銷毀,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原則。 三、薪資標準: 一、解說員之薪資依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僱用策展規劃解說員執行計畫所定待遇條件及年資階梯表(詳附件)辦理。 二、解說員之健保費及勞保費依規定由本局及受僱人員依比例負擔,本局應依法提撥勞退準備金及就業保險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