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5-04-15

徵才機關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60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3-24~2025-04-15
資格條件 報考資格: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教育法令規定具有同等學歷,持有證明文件者。
二、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所列應迴避或不得僱用之情事。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多)重國籍、非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工作項目 依業務需要指派。
工作地址 本院及所屬院區。
聯絡E-Mail vvv5181chang@judicial.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15日止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資料以掛號郵寄,並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均不受理,郵寄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儲備約僱職務代理人〞字樣。
報名地址:236202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本院人事室,聯絡電話(02)22616714分機7004張小姐。
請於本院、司法院網站「徵人啟事」下載相關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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