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地政局新興地政事務所 徵求 辦事員~2025-12-11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新興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5-12-04~2025-12-11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職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且曾任職於地政機關3年以上。
(二) 具辦理登記收件及登簿校對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土地登記等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新興地政事務所(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34號6、7樓,新興區公所辦公大樓)
聯絡E-Mail aliyali@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含檢具文件):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簡要自述),再點選【應徵職缺】,同意授權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1.履歷表內容須完整,相關銓審、考績、獎懲等各項資料均需完整,不得任意刪除,自傳請務必填寫,須具日間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
2.線上應徵上傳下列資料: (請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
(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現職派令及銓審函影本。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未滿3年應附全部考績)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國民身分證。
(5)通過英語檢定考試或其他語文考試者,請檢附佐證資料影本(無者免附)。
(6)其他相關證書 (無者免附)。
以上文件經本人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後掃描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料不齊全不符合資格。
(二)其他注意事項:
1.報名截止後,先就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初審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證件不齊及不符規定者不予受理。個人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取消甄選或錄取資格。
2.依各考試法規受有限制轉調期間,如為親自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2 條規定,得以調任至該子女實際居住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之其他機關服務者,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如戶籍謄本及預防接種紀錄)。
3.正取1人,至多備取2人,應徵人員總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備取人員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為候用有效期間。
4.本案職缺為114年12月16日調任預估缺,若屆時因故未出缺則取消錄取資格,不予核派。
5.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6.聯絡電話:07-2385026轉505本所人事管理員李小姐或轉101本所登記課鄭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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