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4等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9-10~2025-09-16 |
資格條件 | 一、學歷要求: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科系要求:不拘。 三、駕照要求:不拘。 四、工作經驗:具人事業務經驗尤佳。 五、語文能力要求:不拘。 六、使用電腦能力:具備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及網際網路等電腦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國民旅遊卡業務。 二、辦理訓練業務。 三、辦理各項活動事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五樓) |
聯絡E-Mail | sharon0830@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意者請於114年9月16日前(以郵戳或本局收文章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檢附下列證件之影印本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5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31052),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人事室4等約僱人員(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一、報名應徵文件:(以下文件請以A4紙張規格,依序排列裝訂) (一)報名表(如附件檔)。 (二)符合資格條件之畢業證書影本。 (三)經歷證件影本。 二、報名人員經審查符合本局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電話通知。如資格審查不符、資料未齊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本次甄選錄取正取1名,得備取2名,備取有效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有效,惟應徵者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四、錄取者應於本局通知報到日起10日(含假日)內辦理報到。 五、相關履歷及報名文件,如經事後查證有虛偽情事者,取消錄取進用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