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臺灣博物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17~2025-03-26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國外學歷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二)熟悉公文繕打及處理流程,並具備微軟office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有專案活動規劃、執行、團隊合作及獨立作業能力尤佳。 (四)具有一年以上博物館業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博物館教育推廣專案規劃與執行。 (二)協辦出版及志工管理相關業務。 (三)辦理教育推廣組行政及綜合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1號5樓 |
聯絡E-Mail | resume@ntm.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登入「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線上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含學歷、工作經歷、個人專長、自傳等),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調閱,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工作經歷或訓練等證明文件掃描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逾期報名或資料檢附不齊者恕不受理。 (二)合於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 (三)本職務月支報酬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按其所具資格條件以五等280薪點支薪,折合新臺37,800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行負擔費用)。 (四)本職缺擇優得列候用若干人,候補名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本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限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分配人員報到前1日止,僱用期限結束或僱用原因消失時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