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文山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戶籍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09~2025-04-16 |
資格條件 | 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戶政工作性質相當之1年以上之經驗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28條各款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3.熟悉文書處理及電腦操作,能配合本所業務需求輪(值)班 者。 |
工作項目 | 1.戶政櫃檯綜合受理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2樓〈所本部〉或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2段160號3樓〈景美辦事處〉。 |
聯絡E-Mail | vivian56@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應繳文件: 僅限線上或電子郵件2種方式報名(2種擇1): (1)採線上報名者,請於114年4月1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完成相關資料填寫(含簡要自述)進行本職缺應徵,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2)採電子郵件報名者,請將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等,於114年4月16日前寄送至vivian56@gov.taipei,以寄件日期為憑,逾期無效,並再以電話確認人事室收訖資料(請撥:02-29395885轉1007廖人事管理員)。請於信件主旨註明應徵文山戶所約僱戶籍員職缺。 2.經書面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由本所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經通知而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 3.本職缺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工作日止(預計至115年3月下旬);惟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時,即無條件解僱,當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 4.工作報酬:250薪點,依折合率計算約新臺幣33,750元。 5.聯絡電話:02-29395885轉1007廖人事管理員。 6.錄取名額:正取1名,另得視甄選成績擇優候補1~2名,若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或本所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得由候補人員遞補,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正取及候補人員錄取名單將於本所網站公布)。本次甄選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