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文化部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 職稱 | 專員 | 
| 職系 |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28~2025-11-07 | 
| 資格條件 |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者。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現銓敘審定薦任第七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者。 | 
| 工作項目 | 一、本部主管法令修訂、審議及闡釋事項。 二、採購及補助等契約審議相關事項。 三、訴願及行政訴訟實務相關事項。 四、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文化部法規會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4樓) | 
| 聯絡E-Mail | jhlin@moc.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線上報名」方式(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截止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將相關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含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報名逾期或應檢附之資料不齊者均視同資格不符。 二、甄選方式: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2名,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若有相關疑問請聯絡:(02)8512-6273 林小姐。 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12月4日出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