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 徵求 約僱人員~2023-04-14

徵才機關 金門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9-金門縣
有效期間 2023-04-07~2023-04-14
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取得外國國籍。
2、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各款情事之一。
4、無公務人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等情事。
5、具政府行政工作及辦理活動經驗、採購專業證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體育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金門地區
聯絡E-Mail kaeluen7219@mail.kinme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依據:
1、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
2、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
二、甄試職稱名額:
1、職稱:約僱人員(約僱職務代理人,僱用日自報到日起至112年高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惟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人員其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
三、報名地點、時間、方式:
1、報名地點:金門縣政府教育處(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信封請註明「金門縣教育處約僱職務代理人報名表」字樣。
2、報名時間:112年4月7日起112年4月14日止(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
四、報名方式:採親自報名或通訊報名[報名日最後一日17:30前寄(送)達]。
五、報名時應繳證明文件:(繳交下列證明文件影印本1份)。
1、報名表1份(應填妥各項資料及簽名)。
2、國民身分證、學歷證件或畢業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照證明文件、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等文件影本。
六、甄試科目及計分標準:
1、 資(學)歷審查:占總成績百分之50。
(1) 專科畢業:35分。
(2) 大學畢業:40分。
(3) 研究所(以上)畢業:45分。
(4) 具採購專業證照:5分
2、口試:占總成績百分之50(工作經歷列入計分參考)。
七、甄試日期、地點:
1、口試日期:另行以電話通知。
2、口試地點:金門縣政府教育處(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
3、如報名人數眾多,將擇優通知參加口試,未獲通知口試或錄取之應徵者書面應徵資料恕不予歸還。
八、核薪標準:
依據「金門縣政府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務公務人員薪點支給報酬標準表」辦理,以三等約僱人員(220報酬薪點)起敘,每月支薪新台幣38,324元,另享有勞(健)保及提撥勞工退休金。
九、如有未盡事宜,得依有關規定辦理。
十、如對本公告內容尚有疑義,請於上班時間洽詢教育處承辦人莊先生,電話:(082)318823#62461(上班時間: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至5:30)。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