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工友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工友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23-04-24~2023-05-16 |
資格條件 | 1. 符合「中央各機關學校工友員額管理作業要點」第四點各中央機關、學校工友(含技工、駕駛)。 2.報名參加甄選者,應現職為各中央機關、學校工友(含技工、駕駛)。 3.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之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具備基礎電腦文書能力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般事務性工作及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基宜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宜蘭縣五結鄉中正路2段9號)。 |
聯絡E-Mail | 401374@th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日期:請於112年5月16日前掛號郵寄至「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人事室收」(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48巷7號),信封上請註明『參加工友甄選』字樣(請以A4紙格式依序裝訂)(一律通信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且不予通知應徵者。2.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1)填寫履歷表1份,並貼妥2吋照片。(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3)最近三年考核通知書影本1份。(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3.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選,資格不符恕不另行通知。倘報名人員面試後均不符本所需求,將續辦甄選事宜。(不合格者證件資料不另退還)4.錄取:經甄選錄取人員,除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外,並依本所通知日期到職任用,另得視甄選成績酌增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承辦人地址及聯絡電話:連小姐(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48巷7號,電話(02)26884366分機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