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家文官學院中區培訓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8-12-11~2018-12-22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具有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訓練合格,並具薦任第7職等合格實授以上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 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平均每分鐘中文輸入至少20個字),熟悉word與excel操作。 (四) 最近3年年終考績至少考列2年甲等、1年乙等以上。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六) 具有辦理機關人事訓練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辦理公務人員訓練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大部份工作在高雄地區。 |
聯絡E-Mail | B0031@NACS.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請備公務人員履歷表,並檢具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及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最近3年獎懲令等等文件資料影本,信封上註記應徵專員職務,於107年12月22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國家文官學院中區培訓中心陳小姐(電話:049-2394927)。 (二)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電腦測試及面試。資歷審查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如需返還資料請附足額之回郵信封。 (三)錄取名額:正取一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二名,候補期間三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