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 徵求 助理員~2017-06-05

徵才機關 文化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ㄧ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17-05-25~2017-06-05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相關學系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歷者,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之特種考試以上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一般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如有3年考績,曾有2年以上考列甲等者。
工作項目 施政績效評估及追蹤作業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7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採通訊報名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最近1次派令、銓審函、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高學歷證件(持外國學歷者,須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與出入境紀錄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考試及格證書及其他相關證件影本(如全民英檢考試合格證書等),以及相關重要業務經歷資料等各1份,以A4紙張雙面列印依序裝訂成冊,於106年6月5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逕寄: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南棟13樓,文化部人事處收,並請於信封註明參加甄選職務(綜合規劃司助理員),及日、夜聯絡電話(行動電話)、電子郵件信箱。
二、 請至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www.moc.gov.tw)「便民服務/下載區/其他表格」專區下載公開徵選人員報名表(檔名:公務人員),填妥後word電子檔回傳至person1@moc.gov.tw(請勿更動格式設定並請於信件寄送時勾選”要求送達回條”確認),信件主旨統一為:綜合規劃司助理員報名表。
三、 甄選方式:合者擇優通知筆試及面試,未獲通知筆試、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
四、 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2名,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人:(02)8512-6273 徐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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