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警察人員 |
官職等 | 警佐三階至警佐一階或警正四階 |
職稱 | 隊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
性別 | 警察人員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17-06-05~2017-06-09 |
資格條件 | 1.限參加106年各消防機關定期請調作業獲列推薦名單之消防隊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個人資績分數(以106年4月30日為基準日)依「消防機關隊員定期請調作業評列順序一覽表」所訂評分標準績分達36分以上者。 |
工作項目 | 消防救災救護專業工作。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政府消防局 本局及所屬各救災救護大隊、分隊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有意者請依序檢附下列證件:【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詳述)、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最近銓敘部審定函影本、現職派令影本、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未達5年者,請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二、請於106年6月9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新竹縣政府消防局人事室(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295號),逾期不受理。 三、聯絡電話:(03)5513522分機765,聯絡人:蔡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