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社會工作師 |
職系 | 社會工作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7-09-13~2017-10-02 |
資格條件 | 1.應具有社會工作職系(含同職組各職系)及薦任第六職等以上任用資格。 2.依社會工作師法第4條規定,本職務應具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
工作項目 | 1.受理家庭暴力個案會(面)談、訪視、轉介、緊急安置、危機處理及後續專業協助。 2.輪值夜間執勤。 3.協助執行高危機個案網絡區域會議決議。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中區綜合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前鎮社福中心) (地址:高雄市前鎮區康定路115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 (一)填寫報名表(請至本中心網頁下載並將報名表word檔回傳至wenting@kcg.gov.tw)。 (二)繳交身分證、現職服務機關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審函及具甄選職務職系調任資格之銓敘部證明文件、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社會工作師證書及全民英檢或其他外語檢定證書(無者免附)等影本各1份。 (三)如具原住民族身分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亦請檢附證件影本。 (四)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表暨相關證件郵寄至: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10樓,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人事管理員陳小姐收,截止時間以郵戳為憑。 (五)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經通知補件,仍未依限送達,視為資格不符;證明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經查獲者不予錄取。 (六)聯絡電話:(07)5355920轉130陳小姐。 本中心網頁:http://safesex.kcg.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