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霧臺鄉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2017-12-05

徵才機關 屏東縣霧臺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17-11-30~2017-12-05
資格條件 1.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2.具有農業(技術)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辦理相關農業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霧台鄉霧台村神山巷73號。
聯絡E-Mail a770013@oa2.pth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意者請檢齊履歷表(含自傳)、身份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06年12月5日前註明"應徵項目:約僱職代"郵寄至屏東縣霧台鄉霧台村神山巷73號-屏東縣霧臺鄉公所人事收(截止日期以郵戮為憑,逾限恕不受理),經審查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談,不符合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逕予從缺。 二. 僱用期間:原則自通知錄取報到之日起至10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即無條件解僱;例外,違反契約、法令規定者,本所得隨時解僱。以上經解僱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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