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看守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3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18-11-15~2018-11-23 |
資格條件 |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需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且符合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者。 (三) 國內外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持有證書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特殊條件: 應試人於錄取報到時應繳交經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體格檢查表(※衛生所非公立醫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需檢查項目),為體格檢查不合格不予約僱: (一) 視力:各眼裸視未達0.2,但矯正視力達1.0者不在此限。 (二) 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三) 辨色力:色盲或色弱。 (四) 重度肢障。 (五) 經教學醫院證明有精神疾病或精神狀態違常,致不堪勝任職務。 (六) 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七) 其他重症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職務。 |
工作項目 | 男性收容人戒護工作(含檢身)及上級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51054彰化縣員林市法院街7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須具備之資格條件及證明文件等均請詳見報名簡章(資格條件等如有變更,以簡章為準),報名簡章及簡歷表請至本所網頁(http://www.chd.moj.gov.tw/)電子公布欄自行下載,甄審日期:107年12月06日(星期四)上午8時40分。聯絡電話:04-8355182人事室蕭先生。檢附證件:請按編號次序裝訂 1. 簡歷表 2. 身分證影本 3.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 其他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