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票務中心 徵求 約僱人員~2018-11-16

徵才機關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票務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18-11-09~2018-11-16
資格條件 【人員區分】:「留職停薪」職務代理人,自簽約上班日起至108年11月22日止(如代理原因提前消滅,即無條件解僱)。
【僱用人數】:1名。
【資格條件】:1.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國民中學畢業或初級中等學校畢業(有會計學、經歷者尤佳)。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情事者。
【薪 資】:工資月薪約為26,847元。
【工作期間】:彈性常日班。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辦理中心行政總務工作(會計出納、票據供應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工作地點】:桃園市中壢區中和路209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方式】:檢附個人簡歷(含工作經驗、專長、附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自傳(500字)、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乙份、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表格請自行上網: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就業資訊/票務中心進用約僱人員履歷表),寄桃園市中壢區中和路209號臺灣鐵路管理局票務中心陳小姐收(一律採用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現場報名、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信封或主旨請註明「應徵總務職務代理人」,報名截止日期一律以107年11月16日為限,逾期不予受理。
【甄選方式】:
1. 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繳證件如需返還者,應附回郵信封,否則概不退還),並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俾利核對。
2. 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當事人自負全責。
3. 錄取人員未報到或於僱用期間內離職者,依口試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錄取通知】:由本中心電話通知。
【試 用 期】:1個月,試用期間不能勝任工作、品行不端或試用成績未達70分以上者,不予正式僱用。
【其他事項】:
1. 無供膳、無供宿、提供勞、健保,適用勞基法相關規定。
2. 錄取報到當天需自費繳交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之體檢表。參考網址:https://hrpts.osha.gov.tw/asshp/hrpm1055.aspx。
【聯 絡 人】:(02)23815226-4321票務中心總務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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