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徵求 助理員職務代理人~2019-09-05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4等250薪點(約新臺幣31,175元)
職稱 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9-08-29~2019-09-05
資格條件 (一)大學畢業。
(二)具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及使用網路能力。
(三)具相關工作內容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本局檔案管理、廳舍管理、緊急災害應變、小額採購等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臺中市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10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資格條件者,請檢附履歷表、畢業證書影本及簡要自傳等應徵文件,於108年9月5日前(郵戳為憑)以紙本寄至本局秘書室(40701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10樓秘書室)報名,並請敘明應徵職稱。未於期限內送達上列文件、資料未全或登載不完整者,視同未報名或資格不符,並不再通知補件。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本局將擇優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不符合者將不予通知。 (三)僱用期限:自108年9月17日(或通知到職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至109 年 5 月3日止或代理原因消失之日止)。 (四)徵才資料恕不退件,重要個人文件請用影本。 (五)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備取名額1至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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