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北屯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里幹事 |
職系 |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9-12-25~2019-12-29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學歷,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之考試及格,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現職一般行政或一般民政職系,並具採購訓練及格資格者。 (二)無限制調任情事。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綜合行政事務。 (二)辦理區里採購業務。 (三)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北屯區公所(臺中市北屯區崇德路3段1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符合上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08年12月29日前(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檢附下列證件之影本,以A4紙張依序裝訂成冊,掛號郵寄至本所人事室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職缺之職系、職稱):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細填寫,自傳不可空白且須簽名(未簽名視同資格不符)並黏貼照片,並註明手機、電子信箱等聯絡方式)。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現職派令。 5.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6.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7.通過採購訓練及格證件。 8.通過全民英檢能力分級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無則免附)。 (二)聯絡人、連絡電話:臺中市北屯區公所人事室盧先生04-24606016 (三)其他: 1.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缺件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2.報名文件請用影本。 3.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