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臺中分處 徵求 辦事員(職務代理人)~2018-05-30

徵才機關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臺中分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8-05-25~2018-05-30
資格條件 1.大學畢業以上學歷。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第5條之情事。3.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4.具公務機關行政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訓練、進修、差勤、保險、待遇、福利、人事資料管理等事項。2、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42760臺中市潭子區建國路1號。
聯絡E-Mail syhong@epz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資格條件符合請有意應徵者,請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於107年05月30日(星期三)前,以電子履歷、紙本親送或掛號方式送件,郵寄則請寄至「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臺中分處人事室收」(42760臺中市潭子區建國路1號),信封請註明「應徵辦事員職務代理人」,電子郵件則寄至syhong@epza.gov.tw,履歷資料請於前開期限內送達,逾期送件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1)甄選報名表(含自傳):請至本分處首頁→「訊息公告」→「機關徵才」下載使用。(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經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影本。2.合格應徵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間訂於107年6月1日(星期五)下午2時於本分處舉行,資格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取消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3.僱用期限:約107年6月11日起至人員復職前1日止(預計於109年8月19日止)。4.報酬:以約僱三等220薪點僱用(約月薪27,434元),並視實際需要按日計算。5.視甄選情形酌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公告日起3個月。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4)25322113#612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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