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徵求 科員~2019-02-18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地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19-01-31~2019-02-18
資格條件 1、具有地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外補情事者。
3、未曾受懲戒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者。
4、具地價工作實務經驗。
5、具不動產估價師資格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公告土地現值、公告地價調整等相關工作。
2、辦理土地徵收市價查估及地價基準地查估成果審查等相關工作。
3、辦理實價登錄檢核、訪查及裁處等相關工作。
4、辦理地價業務相關作業系統擴充功能規劃及採購招標等相關工作。
5、地價綜合、研考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調任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以A4規格紙張依序裝訂)。1.公務人員履歷表(直式橫書、貼妥二吋相片ㄧ張、須親自簽名)。2.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4.大專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5.所有公務人員銓敘審定函影本。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7.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二、請檢齊以上證件影本,於108年2月18日(星期一)下午17時前寄達或送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3樓地政局人事室江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地價科科員),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惟為節能減碳,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經錄取者,逕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本項甄選均由本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三、本項徵才候補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3個月。
四、聯絡人及電話:桃園市政府地政局人事室江小姐,電話03-3322101轉5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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