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中區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預估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9-08-02~2019-08-06 |
資格條件 | (一) 具有大學以上學歷。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以上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或訓練合格之人員 (三)銓敘部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具有經建行政職系同職組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四)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水利(局)業務。 (二)交通(局)業務。 (三)經發(局)業務。 (四)財稅(含綜所稅申報收件)、法院公告業務。 (五)橋梁巡守隊、違章建築查報。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中區區公所(臺中市中區成功路300號3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依順序檢附下列資料(一律通訊報名): 1、報名表(請貼照片、資料詳實完整)、切結書(請自本所網站下載) 2、直式橫書公務人員完整履歷表(自傳詳述,末頁需親自簽名) 3、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影本(含最近一筆)。 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5、考試及格證書、英檢或專業證照影本(請務必檢附)。 6、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7、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所人事室報名,並請於信封右上角敘明應徵職稱、課別,若有疑問請洽電話:04-22222502 分機103張主任 )。 (二)報名截止日期:108年8月6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錄取公告:公告於本所網頁,錄取者並以電話或語音留言通知。 (四)其他: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時間,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報名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