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技術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7-06-21~2017-06-27 |
資格條件 | 職缺資料:約僱技術員1名(僱用期間:自106年地方特考錄取人員報到之日或代理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280薪點。 資格條件:國內外各公私立大專院校畢業。(電機、電子相關科系畢業或具有水、電工作經驗尤佳)。 |
工作項目 | 工作項目: 一、每月水、電、電信、瓦斯費用核銷統計等相關業務。 二、每月委外廠商維護費核銷等相關業務。 三、水、電、空調等相關設備維護、消防設備整修工程及節約能源等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11693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 |
聯絡E-Mail | pstc_9962@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前述各項資格條件者,於106年6月27日(二)以前(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檢具下列證明文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貼照片、自傳及於末頁親自簽名))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無則免) 3.畢業證書影本 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及派令影本(無則免)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無則免)6.英語檢定證書等相關資料,掛號郵寄至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人事機構收【地址:11693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技術員職務」。不符合資格者請勿寄送。 二、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註明「返還書面應徵資料」俾利郵寄,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件及通知。洽詢電話:02-29320212轉350李組長或330簡人事管理員。 三、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成績候補1~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