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樹林區育林國民小學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護理助產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候補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09-10~2019-09-16 |
資格條件 | 一、專科(含)以上學校護理相關科系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取得護理師或護士證書後於健保特約地區醫院以上(不含診所)、衛生所(或健康服務中心)護理人員,或公、私立學校護理人員,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需附護理師或護士證書之執業登記或服務或離職證明)。 二、具服務熱誠,品行端正,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護理人員法第6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且無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第1項所定之罪 或性騷擾行為。 |
工作項目 | 辦理衛生保健安全、教職員工生傷病處理、教職員工生預防接種及傳染病預防事項、學生健康資料建立及特殊個案管理、健康檢查及追蹤缺點矯治工作、衛生教育宣導、電子公文簽辦及臨時交辦事項等相關護理工作。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育林國民小學(23871新北市樹林區復興路395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 二、報名期限及繳交之證件(相關證件繳附影本;請以A4白色紙列印彙整依序裝訂):意者請於108年 9月 16日(星期一)前將下列證明文件影本,限時掛號郵寄本校人事室收(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封面請註明應徵約僱護理師。郵寄地址:23871新北市樹林區復興路395號)。意者敬請檢附繳交下列證件--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可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dgpa.gov.tw/)、切結書各1份。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護理師或護士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五)護理師或護士證書正反面影本。 (六)其他個人專長證照證明(護理專業、EMT、ACLS有效期限內證照、英檢…等)文件(無者免附)以上證件。以上證件如有偽造、變造經發現者,倘業經錄取,應撤銷資格並依法究辦。 三、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另行以電話通知面試(准考證於報名手續完成時當場製發),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僱用期限自108年 10月 1日起至新任護理師到任前一日止,本缺係代理護士(護理師),約僱期限屆滿,則無條件解僱。待遇:月支報酬34,916元整。 五、本次徵才名額:正取1名,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後續如有遺缺,依序遞補。 六、聯絡電話:(02)26832112分機501,人事室林主任;(02)26832112分機201,學務處陳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