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苗栗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駐衛警 |
| 官職等 | |
| 職稱 | 駐衛警察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 有效期間 | 2025-12-17~2025-12-22 |
| 資格條件 | 一、所具知能條件:高中(職)以上畢業。但曾受警察養成教育、專業訓練,或曾受軍事訓練並擔任士官以上職務者,不在此限。 二、其他資格條件:須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有行政機關相關經驗者為佳、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等。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重要國家濕地巡查與維護管理、河川疏濬兼供土石販售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苗栗縣政府水利處 (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四樓) |
| 聯絡E-Mail | hsiaoju@ems.miaoli.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資格條且有意願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一)苗栗縣政府河川駐衛警察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自行至苗栗縣政府網站徵才公告下載,請務必詳細填寫,報名表應含學歷、專長、經歷及簡要自述,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且親自簽名) (二)身體健康,經公立醫院健康檢查合格之證明文件。(公立醫院不包括公辦民營醫院、私立醫院、診所及健檢中心)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四)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相關工作經歷及專長證照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請於民國114年12月22日17時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將上開文件備齊後,掛號郵寄至「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四樓(苗栗縣政府水利處土石資源科)」,並請於信封註明報名苗栗縣水利處河川駐衛警察 (本案聯絡人:林先生,電話:037-559608) 三、甄選通知: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回覆,如需返還報名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主動辦理退件。 四、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業務緊縮而須裁減人力為止。 **投件資料請至本府全球資訊網徵才公告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