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審計部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簡任第12職等 |
| 職稱 | 參事 |
| 職系 |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1-15~2026-01-19 |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會計學系(所、科、組)畢業。 2.經銓敘審定簡任第十一職等(含)以上,且擔任簡任職務年資10年以上。 3.具有地方政府機關簡任主辦會計人員之實務歷練,以及中央政府總決算之審查及編造相關工作經歷。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者。 6.認真負責、勇於任事,擅於溝通、協調。 |
| 工作項目 | 1.關於審計法規之蒐集、分析、研究、整理及編纂事項。 2.關於審計業務之專案研究、諮詢及建議事項。 |
| 工作地址 | 審計部(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北路1號) |
| 聯絡E-Mail | hua98@mail.audit.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請於115年1月19日(星期一)前,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2.另請於收件截止日前檢附2千至3千字自傳(請自行就家世、就學過程、參加公務人員考試經過、個人特長、志趣、生涯願景等項撰述),以電子郵件寄送電子郵件信箱:hua98@mail.audit.gov.tw,主旨請註明「檢送應徵參事職缺資料」(檔案密碼請設定截止年月日數字1150119)。 3.本部初審時,對前述資料如有疑義,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應徵者於規定期限內提供相關佐證資料,未依限提供者視為不符合報名資格。審查合格者將以電話通知面談,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4.聯絡人:(02)23977806人事室林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