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 徵求 參事~2026-01-19

徵才機關 審計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簡任第12職等
職稱 參事
職系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6-01-15~2026-01-19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會計學系(所、科、組)畢業。
2.經銓敘審定簡任第十一職等(含)以上,且擔任簡任職務年資10年以上。
3.具有地方政府機關簡任主辦會計人員之實務歷練,以及中央政府總決算之審查及編造相關工作經歷。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者。
6.認真負責、勇於任事,擅於溝通、協調。
工作項目 1.關於審計法規之蒐集、分析、研究、整理及編纂事項。
2.關於審計業務之專案研究、諮詢及建議事項。
工作地址 審計部(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北路1號)
聯絡E-Mail hua98@mail.audit.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請於115年1月19日(星期一)前,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2.另請於收件截止日前檢附2千至3千字自傳(請自行就家世、就學過程、參加公務人員考試經過、個人特長、志趣、生涯願景等項撰述),以電子郵件寄送電子郵件信箱:hua98@mail.audit.gov.tw,主旨請註明「檢送應徵參事職缺資料」(檔案密碼請設定截止年月日數字1150119)。
3.本部初審時,對前述資料如有疑義,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應徵者於規定期限內提供相關佐證資料,未依限提供者視為不符合報名資格。審查合格者將以電話通知面談,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4.聯絡人:(02)23977806人事室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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