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稅務員 |
| 職系 | 財稅金融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1-08~2026-01-12 |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含相當等級之考試 )及格現職或曾經銓敘審定財稅金融職系並具財稅行政工作經驗者。 (二)報名收件截止日已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第 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 工作項目 | 辦理地方稅稽徵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 工作地址 | 本局豐原分局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 219 號 。 |
| 聯絡E-Mail | cde111@taichun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務必先至「 公務人 員個人資料服務網( M y Data 」 登打「簡要自述 」 ,完竣後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 並確認 「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詳參閱附件 。 二、請於 職缺應徵系統 「上傳」下列 資料 (一)現職派令 。 (二)現職 最近 1 次 銓敘部函 。 (三)最高學歷證書。 (四)英語檢定證書 (無則免附)。 (五)身心障礙手冊 (無則免附)。 (六)其他專業證照 (無則免附) 。 三、 其他 (一)報名時 請務必填寫目前使用中之 E mail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 本局將擇優以「事求人 機關徵才系統 」通知面試或測驗, 接獲通知請於該系統回覆 。 (二)不合資格者請勿報名 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 「 簡要自述 」 缺漏或證件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 (三)報名人員所上傳 之 證件檔案 ,如有偽造、變造、假借 及 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 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四)本次公開徵才,除正取名額外, 得於職缺數2倍內擇優酌列候補人員 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 缺為限;候補期間為 5 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如有報名方面 之 疑問 請於上班時間洽 04 22585000 轉 2 2 8 0 江先生 。(公告有效時間:115 年 1 月8日起至 115 年 1 月 12 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