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南庄鄉公所 徵求 課員~2025-12-26

徵才機關 苗栗縣南庄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5-苗栗縣
有效期間 2025-12-12~2025-12-26
資格條件 (一) 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具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職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備調任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須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之情事者。
(四) 具小型汽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農業推廣、農業天然災害、農情、畜禽、水產養殖業務推動。
(二)水土保持查報及水土保持計畫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苗栗縣南庄鄉公所(353苗栗縣南庄鄉大同路3號)。
聯絡E-Mail nzto074@ems.miaol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請應徵者於本(114)年12月26日(星期五)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三)完成授權後,請至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上傳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審函(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檢附曾經審定符合本職缺職系任用資格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其他特殊事蹟資料(如語言能力檢定、專業證照、採購證書等)(相關資料應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且不超過10M)。未完整上傳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所不另行通知補件)。
(四)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恕不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如均無適任者本所得予以從缺。
(五)本次徵才除正額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備取資格。
(六) 聯絡電話:037-823115#105董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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