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徵求 約僱⼈員(職務代理⼈)~2022-04-22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
職稱 約僱⼈員(職務代理⼈)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4-18~2022-04-22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 具有人事行政相關工作經歷者尤佳。
(三)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之情事。
(五) 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
工作項目 辦理⼈事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局⼈事室(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2號5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檢附資料:1.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書表下載」-「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網址:https://www.personnel.ntpc.gov.tw/home.jsp?id=fa9e8e9a4951a136)。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4.工作經歷證明影本。(上述文件請以A4格式影印排列裝訂)
(二) 請於111年4月22日(含)前以「掛號」郵件寄至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2號5樓(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人事室)李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人事室約僱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經通知面試未到者視同放棄;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三) 應試人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及其他不實情事,應試人應負法律責任,若經錄取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四) 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五) 僱用期間:本職缺係辦理育嬰留職停薪人員所遺業務,僱用期間自實際僱用之日起至112年4月11日止,應於僱用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僱(含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則僱用至復職之前一日止)。
(六) 待遇: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金額新臺幣36,316 元(每月),另依規定扣除勞、健保等相關費用。
(七) 連絡電話:(02)80725454分機3064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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