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交通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9-23~2022-09-29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或高員級以上升資考試及格,具交通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須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及PowerPoint等)。 3.對訓練業務有興趣者,且主動積極、思維縝密且具溝通協調能力,能配合業務加班。 4.須具備交通法規基本認知,熟悉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或具有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相關師資(汽構、法規或教練)訓練合格者尤佳。 5.面試時,試教10至15分鐘,並自備50分鐘授課教材(內容應與道路交通安全或提升公路從業人員訓練品質有關)。 6.未有限制調任之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訓練講習開班計畫、訓練教材之撰擬及執行。 2.訓練班務相關作業。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23546 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三段79號 |
聯絡E-Mail | chiualan@th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於公告期限內,連結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以自然人憑證登入,並依應徵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並於系統內上傳(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5)如具語言檢定證明或相關證照等資料。聯絡電話:(02)82211865。 2.非現職人員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300字自傳及簽名)及相關證件影本(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如具語言檢定證明或相關證照)依序裝訂,逕寄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人事室邱民才先生收(23546 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三段79號),並註明應徵職務。 3.審查資料齊全且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4.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