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教育部體育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12-07~2022-12-16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備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運動產業及企劃組運動產業發展科相關業務: (一)運動產業政策之規劃、執行、輔導及宣導。 (二)引進民間資源投入運動產業之相關租稅優惠措施。 (三)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朱崙街20號4樓(本署運動產業及企劃組) |
聯絡E-Mail | joy8503@mail.s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截止日前逕自本署網頁公告專區/徵才資訊〈網址https://www.sa.gov.tw/〉下載應徵人員資料表,填妥後先將資料表EMAIL至運動產業及企劃組rmchang@mail.sa.gov.tw, 二、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說明如下: (一)線上應徵: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自傳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上傳資料: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前開應徵系統,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者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 6.其他:證照、外語檢定等證明資料。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初審合格者本署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甄選錄取者由本署通知當事人辦理進用。本職缺錄取正取1人、候補2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性質相近之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四、聯絡人:運動產業及企劃組張儒民科長,聯絡電話:02-87711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