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八等 |
職稱 | 約聘人員(預估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2-12-08~2022-12-14 |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人文社會、博物館相關科系畢業,具學士以上學位者。 2.具有於機關學校辦理政府採購經驗2年以上者。 3.具有辦理獎補助作業經驗者尤佳。 4.具有博物館或文化機構跨組室整合專案管理經驗者尤佳。 5.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2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以上均需附相關實績證明文件)。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所列各款情事之一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1.辦理藏品及資料數位化。 2.藏品加值及活化應用。 3.協助藏品行銷及推廣活動。 4.協助藏品入藏評估及研究。 5.辦理博物館相關行政工作(含負責工作之採購案件發包與執行及公文撰擬等)。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70946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或簡式擇一)(表格請至本館官網首頁「下載專區」下載)。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三)相關工作實績證明文件(離職或服務證明,與其他得以證明工作著有成績及工作經驗之文件等)。 (四)其他文件(身心障礙手冊影本、英文檢定證書、採購證照、專業檢定證照影本等,如有相關資格請附證明文件;如無免附)。 二、報名期間及方式: 請於111年12月14日前檢具上述資料,以掛號郵寄至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1段250號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並請於信封加註應徵「典藏近用組約聘研究員」職缺),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恕不退件。 三、得列候補1名,列冊候用期間不逾3個月。 四、本職務聘用日期為112年1月1日起(或錄取人員實際到職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依年終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一年一聘)。 五、本項待遇參照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規定,以八等一階376薪點敘薪,折合新臺幣48,767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