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役政署 徵求 科員~2023-04-12

徵才機關 內政部役政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54-南投縣
有效期間 2023-04-02~2023-04-12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 經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者。
(三) 具備採購基礎訓練及格尤佳。
(四) 工作主動、認真負責,能配合臨時加班,具團隊合作、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者尤佳。
(五) 未受懲戒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限制轉調情形者(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內者始受理報名)。
工作項目 (一)辦理替代役訓練班基礎設施整修等規劃研擬事項。
(二)辦理替代役訓練班營舍修繕工程、基地工程營繕及相關固定設施維護等事項。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機關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省府路2號 工作地址:台中市成功嶺營區
聯絡E-Mail 8016@mail.nc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於期限內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資料給徵才機關調閱,並於「我的應徵」上傳除履歷表以外相關資料影本【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包括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近1次銓審函、現職派令、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英語檢定及相關專業證照等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二) 報名手續須完成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作業,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經書面審核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三) 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得視結果擇優增列候補1-2名,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應徵人員均不適合時,得予從缺。
(四) 聯絡人:內政部役政署人事室蔡小姐,聯絡電話:049-2394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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