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徵求 臨時人員之職務代理人~2022-08-03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之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2-07-27~2022-08-03
資格條件 一、年滿18歲以上且無不良嗜好者。
二、歡迎具原住民族身分參加。
三、熟諳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本市原住民族文化會館館務行政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大溪區員林路一段29巷101號(桃園市原住民族文化會館)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意者請檢附以下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
(一)請至本局全球資訊網(http://ipb.tycg.gov.tw/index.jsp)之訊息公告/徵才資訊專區之本公開甄選項下,下載「應徵人員簡歷表」及「業務助理(職務代理人)新進人甄選報名表」貼照片,提供簡要自述(含經歷及專長),並應親自簽名,另將電子檔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電子郵件傳送至:10033805@mail.tycg.gov.tw。
(二)最高學歷證件及相關工作經歷影本。
(三)男性需檢附免役或役畢證明影本。
二、 請於111年8月3日前(以郵戳為憑)將前開資料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本局教育文化科,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原住民族文化會館業務助理職務代理人」及日、夜間聯絡電話,逾期不予受理。
三、 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684賴小姐。
四、 本次徵才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或職務性質相近、職責程度相當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五、本案職務代理人員僱用期間自僱用之日起至112年2月28日止,如留職停薪人員提早復職,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
六、工作待遇:
(一)國中以下學歷,每月新臺幣2萬5,250元。
(二)高中(職)學歷,每月新臺幣2萬5,410元
(三)大專以上學歷,每月新臺幣2萬6,0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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