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 徵求 護理師~2022-03-14

徵才機關 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師(三)級
職稱 護理師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3-01~2022-03-14
資格條件 護理師:領有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且具以下資格: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學校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七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三年以上。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以上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以上學校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五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二年以上。
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學校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三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一年以上。
四、能配合業務加班或假日加班者及全民英檢相關測驗及格者;擅長電腦資訊系統(Word、Excel及Power point等)操作,有相關證照尤佳。
五、具公共衛生、撰寫專案計畫、文章發表之相關證明與計畫內容,可於面試時提供。
六、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6條之1、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形,現職公務人員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
七、男性須畢或免服兵役。
工作項目 一、公共衛生工作之規劃與執行。
二、社區醫療保健服務及健康促進活動。
三、個案管理與訪視。
四、其他相關工作及交辦事項。
五、本中心保留工作項目之內容及職務調整權利。
工作地址 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152號3樓)。
聯絡E-Mail tshsu922@health.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一律採網路及通訊報名,不接受親送:意者請務必先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 https://job.health.gov.tw/(S(rq02hbzom0e2do2zrkmbh3ku))/index.aspx )事求人徵才系統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一)現職人員:請於111年3月14日(星期一)前,自行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將相關文件資料【(1)甄試報名表(至本府衛生局報名成功所列印之報名表)(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4)護理師證書正面(5)工作年資服務證明、在職證明(非現職人員免附)及離職證明(無則免附)(6)考試院專技人員考試或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7)英文檢定證明文件(無則免附)】合併為單一電子檔上傳;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二)非現職人員:請自行列印本府衛生局事求人網站甄試報名表,並將該報名表連同上述相關文件資料【(2)~(7)】(以A4紙影印)依序排列,載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蓋章,於111年3月14日前以限時掛號方式郵寄至「10869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152號,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 人事室收」,信封外請註明【應徵護理師】(注意:請於111年3月14日前寄達本中心(非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資料刊載不完整或證件不齊者,不再通知補件,一律視同資格不符,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報名文件未依時限寄送,或未於本府衛生局網站登錄報名資料者,一律視為不合格。 二、經審查報名文件,預定於111年3月18日公告於本中心網站符合資格可參加筆試名單,本次暫訂筆試時間為111年3月24日上午10時,屆時以本中心網頁( https://www.whhc.gov.taipei/News.aspx?n=B95E00011C122034&sms=78D644F2755ACCAA )與本府衛生局事求人網站( https://job.health.gov.tw/(S(0pm1i0e3ez3chggcu2sdggxi))/index.aspx )實際公告為主,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人及電話:工作項目、業務性質等疑問者,請洽(02)2303-3092轉6731沈組長,其餘事項請洽分機6724人事室許先生。
四、其餘甄試事項請參見衛生局事求人網頁及本中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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