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八職等 |
職稱 | 股長 |
職系 |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2-03-09~2022-03-15 |
資格條件 | (一) 銓敘審定薦任第七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 曾任職地政機關10年以上並擔任登記課課長6年以上經驗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者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 主管股務及文稿初核。 (二) 擬定工作計畫及業務報告等事項。 (三) 督導各所地籍管理事項。 (四) 出席會議。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7樓 |
聯絡E-Mail | demi5583@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其他注意事項: (一) 報名截止後,先就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初審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證件不齊及不符規定者不予受理。個人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取消甄選或錄取資格。 (二) 正取1人,至多備取2人,應徵人員總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備取人員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為候用有效期間。 (三) 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四) 聯絡電話:(07)3368333轉2551林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