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4-16~2021-05-05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法律系所畢業。 2.具從事法制、訴願等相關工作經驗,並熟諳資訊處理、公文處理及電腦操作者尤佳。 3.具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及高度工作熱忱之人格特質。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工作項目 | 1.法制、訴願業務。 2.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14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人員請至本會網站(https://www.vac.gov.tw)訊息公告/就業資訊下載本會「外補甄選報名表」,於110年5月5日前掛號郵寄本會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法規會約僱人員職缺)。 2.請檢附外補甄選報名表(含簽名)、公務人員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2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專業證照及與本職務相關之實務工作證明等相關文件影本。 3.經審查資歷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另視狀況增加辦理筆試及電腦能力鑑測,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 4.工作待遇:比照「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規定支薪(以250薪點計薪,折算酬金為每月新臺幣31,175元)。 5.通信報名地址:110205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14樓法規會黃專員收,聯絡電話:02-27571470,傳真:02-272376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