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新營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3等220薪點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擇優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0-03-19~2020-03-23 |
資格條件 | (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資格者。 (二)具office文書處理及電腦資訊處理能力。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並且未具雙重國籍。 (四)歡迎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報名。 |
工作項目 | 1.事務及工友管理(含勞健保及退休金作業)。 2.綜合性業務之擬辦。 3.小額採購之修繕、採購與核銷。 4.校內環境衛生之整理。 5.協助出納組辦理學生註冊事宜。 6.保管零用金及發放事宜。 7.於財產管理人員請假期間協助財管相關業務。 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新營高級中學總務處(臺南市新營區民權路101號 )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一律通訊報名。請備齊審查資料於109年3月23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掛號寄達:「730301臺南市新營區民權路101號 國立新營高中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上書明「參加管理員約僱人員甄選」。 (二)檢具資料:1.報名表(請貼妥照片)。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5.切結書1份。6.自傳1份(600字以內)。7.電腦相關專業能力證照影本。 ※報名表、切結書及自傳檔案請至本校首頁公告下載填寫http://w3.hysh.tn.edu.tw/www/home.php ※上列證明文件影本請用A4紙張自行依序裝訂,所送資料如有不實,後果自行負責。(錄取者於通知後需再攜帶正本查驗) (三)工作待遇:依據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三等220薪點支給,依現行薪點折合率124.7元,折合月支新台幣27434元(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額及自提勞工退休金)。 (四)僱用期間:自中華民國109年4月1日起至110年8月31日止,辦理本校管理員侍親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倘受僱期間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本案如被代理人延長留職停薪,需再進用約僱人員時,原職務代理人經考評成績優良者得優先僱用。 (五)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另行電話通知面試;審查資格不符者原繳資料不予退還,如欲退還,請附回郵信封。 (六)本校人事室連絡電話:06-6562275#861(吳主任)、862(張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