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 徵求 約僱人員~2021-03-09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三等220薪點起敘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1-03-03~2021-03-09
資格條件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二)熟悉Office等相關電腦操作。
(三)具環保相關證照或公務行政工作經驗者為佳。
(四)具為民服務熱誠、溝通協調能力為佳。
(五)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進用為本機關或所屬機關之人員。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進用。
工作項目 (一)垃圾場設施管理及場區安全維護。
(二)環境清潔維護及資源回收工作。
(三)車輛進出場檢查登記及過磅登載、進場廢棄物目視、落地檢查。
(四)需配合業務加班及假日、夜間出勤。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楊梅區中隊或其他大隊指定工作地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一律採紙本報名,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大隊網頁(https://www.tyemid.gov.tw/)訊息公告自行下載,聯絡電話:03-3381900分機613黃小姐。
(一)紙本資料:
請寄至或親送本大隊人事室(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10號11樓),並於110年3月9日下午5時前(郵戳為憑)寄(送)達,信封上加註應徵3等約僱人員及應徵人員姓名。
(二)Word檔資料:
報名表Word檔請e-mail至110180@tyemid.gov.tw信箱,主旨請註明應徵3等約僱人員及應徵人員姓名。
二、報名應繳下列文件:(以A4紙張列印)
(一)報名表1份。
(二)相片1張(黏貼在報名表)。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粘貼在報名表)。
(四)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
(五)其他相關有利評選證明文件(如文書處理、英文或環保相關證照)影本1份。
三、甄選方式:分書面審查及面試二階段,第一階段書面審查擇優錄取參加面試。
四、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網站最新消息,並電話通知正取人員依限報到。
六、僱用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七、待遇:每月薪資以3等220薪點(每月27,434元)。並享有勞保、健保。
八、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九、視成績酌增備取人員1名;備取保留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十、正式上班後由本大隊按規定訂立契約,如有違反契約規定者,即予解僱,另經本大隊試用3個月,經本大隊主動通知不適任該項職務,應無條件解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十一、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報名表及相關資料於甄選完畢後依規定予以銷毀。
十二、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據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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