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中山區健康服務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辦事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3-31~2021-04-07 |
資格條件 |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形。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 四、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軟體Word、Excel及Powerpoint等操作。 五、需能立即上班,且能配合於假日工作。 |
工作項目 | 一、出納業務(含收入、支付及零用金)及員工薪資管理;員工交通費、公、勞、健保業務。 二、協辦人事(員工福利、文康小組、中心典禮儀式)。 三、收入、支付及零用金(含主任特支費)。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67號7樓) |
聯絡E-Mail | ci20210129@health.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一律採網路報名,意者請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事求人徵才系統https://job.health.gov.tw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併相關證件郵寄本中心,信封外請註明:『應徵約僱辦事員』。 二、請檢具: 1.甄試報名表(應徵者自行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報名成功所列印之報名表)。 2.身分證、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相關工作經歷之證明文件。 三、以上資料請以A4規格影印排序,並填寫「與正本相符」及簽名,於110年4月7日前郵寄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67號7樓,臺北市中山區健康服務中心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不接受親送,亦不通知補件,資格不符者資料不予退還。 四、本中心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名單預計於110年4月12日下班前公告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事求人徵才系統及本中心網站http://www.zshc.gov.taipei/,本中心不另行通知。 五、連絡人:(02) 02-25014616分機6325,人事室楊小姐。 備註: 一、本次甄選約僱辦事員錄取名額1名,得視甄試成績優劣不足額錄取或從缺,或增列候補至多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二、甄試方式:口試。 三、面試時間及地點:預計於110年4月14日上午9時30分(暫訂),假本中心會議室辦理(屆時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實際公告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四、錄取名單:預計於110年4月16日下班前公告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事求人徵才系統及本中心網站。 五、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六、僱用期間:預估代理期間為錄取通知報到至110年普考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約110年10月,代理期間以實際狀況為準),當代理原因消滅時,即停止代理,代理人不得異議。 七、薪資: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給表支給報酬標準表辦理,280薪點,月薪34,916元。 八、本職缺若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職,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九、為維持遴選公平公正,請勿關心請託,違者不予考慮。 十、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