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基隆市仁愛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課員 |
| 職系 | 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 有效期間 | 2021-03-26~2021-03-30 |
| 資格條件 | 1.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具有本開缺職務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7條屆退休年齡、第28條不得任用等各款情事之一,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1.社會福利審查及救助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本所得視業務需要,保留職務調整權利)。 |
| 工作地址 | 工作地址:基隆市光一路28號2樓(基隆市仁愛區公所) |
| 聯絡E-Mail | sophie@mail.klc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履歷表請附相片、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簡要自述內容應達300字以上,具體簡要說明個人所具資格條件、工作知能、公務生涯之自我期許及抱負),並請備妥最近一次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佐證資料,及填表人於簡要自述頁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一併上傳至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之應徵附件,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事宜,未錄用者恕不另函通知或退件。 2.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照、變造、假借或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3.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視需要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2個月內有效。 4.聯絡人:仁愛區公所人事室張小姐,電話:(02)2430-1122分機203或社政課莊課長,電話:(02)2430-1122分機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