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聘用六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聘技術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7-02~2021-07-16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熟稔基本文書處理作業。 (二) 具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以上證書或具乙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技術士以上證照資格。 (三) 本職缺月支報酬約新臺幣34,916元(需自付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付部分)。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與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 |
工作項目 | (一) 國道相關工程工地職業災害之調查、處理、防止及改善。 (二) 國道相關工程安全衛生之管理及督導。 (三) 國道相關工程職業安全自動檢查計畫之研擬、執行、督導及追蹤。 (四) 國道相關工程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五) 本分局職安考核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勞安科)。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報名方式:採掛號信通訊報名,請逕寄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國道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人事室楊小姐收(聯絡電話:06-2363201分機2605)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勞安科約聘技術員及日、夜間聯絡電話」。 (二) 聘用期間:聘用期間自實際聘用日起至110年12月29日止;惟聘用期限屆滿或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即終止聘用計畫。 (三) 聘用期間期滿應無條件解聘,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四) 檢附A4直式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基本資料經歷及簡要自述頁面(含簽名))、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退伍令、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以上證書或具乙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技術士以上證照影本、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或訓練證明文件影本等。 (五) 報名日期:110年7月2日起至110年7月16日止(一律採通信報名,以掛號信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報名)。 (六) 經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入選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敬請見諒。 (七) 本次甄選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並依序遞補本公開之職缺(如均無適任者,本分局得予以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