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屏東縣榮民服務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第四職等250薪點 |
職稱 | 約僱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1-06-23~2021-06-28 |
資格條件 |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2.具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能力及主動積極、認真負責之工作態度。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4.榮民優先考量。 |
工作項目 | 1. 辦理志工業務 2. 大陸事務與新住民活動。 3. 榮民(眷)服務及照顧工作。 4.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屏東市建國路300之1號 |
聯絡E-Mail | vsdpt0103@mail5.va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僱用期間:自110年7月2日至111年6月29日止。 2.解除代理原因:本職缺為侍親留職停薪期間職務代理人,代理原因消失時即應無條件解僱。本處依規定辦理約僱人員年終考核,年終考核考列丙等,次一年度不予續聘僱。 3.月支報酬:250薪點,折合新台幤31,175元。 4.報名方式: (1) 請於110年6月28日17時前將報名表件送達本處人事管理員,郵寄至屏東市建國路300之1號,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試約僱人員,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至多擇優4名參加甄選,另行通知甄試。 (2)檢附資料: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貼妥2吋半身照片及註明聯絡電話,請至銓敘部下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證照影本(無則免附)。榮民證(非榮民免附)。自傳(請簡述應徵動機及自我能力描述)。 5.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6.報名地址:屏東市建國路300之1號。 7.甄選方式:筆試(公文寫作)、口試。 8.考試地點:屏東市建國路300之1號七樓。 9.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8)7522717轉311 王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