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彰化種畜繁殖場 徵求 臨時人員~2021-10-15

徵才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彰化種畜繁殖場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0-彰化縣
有效期間 2021-10-01~2021-10-15
資格條件 符合下列規定者,不限性別、年齡,惟屆滿65歲人員不予進用。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二、國民中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三、身心健康,能耐勞苦並勝任畜牧現場工作。
四、家中未飼養任何家禽(雞、鴨、鵝、火雞及鴕鳥)或其他禽類(鵪鶉、鴿子及各種玩賞鳥)。
五、具備汽車和普通重型機車駕照,如有焊接或水電相關證照尤佳。
六、未有「於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外患、貪汙等罪,經判決確定」之情形。
七、未有「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之情形。
*詳細內容請參考簡章。簡章各項內容如有變更,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工作項目 一、辦理畜禽飼養管理、孵化、禽舍(含周邊環境)清潔、整修及生物安全維護等工作。
二、協助畜禽育種、營養試驗及飼料調配等工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詳細內容請參考簡章。簡章各項內容如有變更,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工作地址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彰化種畜繁殖場場區(彰化縣北斗鎮拓農路80號)、備份鵝舍(彰化縣北斗鎮拓農路175巷內)及陶朱飼養區(彰化縣北斗鎮陶朱路19號)。 *詳細內容請參考簡章。簡章各項內容如有變更,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聯絡E-Mail arta@tlr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以下為報名日期、方式、應繳文件及相關資訊 :
一、甄選簡章暨報名表:本項甄選有關訊息登載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網站 (https://www.tlri.gov.tw) 求才公告項下,請自行查閱及下載列印。
二、報名日期:自110年10月1日起至10月15日17時止,逾期恕不受理。
三、報名方式:1.一律採通訊報名,不受理現場與電子郵件報名。
2.請於信封上及報名表載明應徵110年度第二類臨時人員第二次甄選,未註明者恕不受理。
四、報名郵寄地點:應試者應於110年 10月15日17時前(郵戳為憑),以限時掛號郵寄至521051彰化縣北斗鎮拓農路80號總務室收,如以平信郵遞致發生遺失或遲誤而無法報名者,其責任由應試者自負。
五、報名應繳表件:請準備A4紙張影印之影本各1份,依序將應繳交之各項表件放置於報名表後,並以迴紋針夾於左上角。
(一)報名表1份,請以正楷填寫並親自簽名(如附表1)。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報名表上。
(三)學歷畢業證書。
(四)其他證明文件(如汽車和普通重型機車駕照影本、焊接或水電相關證照等)。
六、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名表(詳附表1)上應貼妥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須清晰)及最近1年內2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1張(請勿用生活照)。
(二 ) 應試者健康狀況自我檢視切結書(詳附表2)。應試者請審慎評估本身身體狀況,無心臟病、高血壓、癲癇症、氣喘及呼吸循環系統方面之病症或其他不適合從事勞動之原因,並應充分了解本次術科測驗所需的體能要求及對工作的安全性。應試者應切結無上述狀況且能勝任本次術科操作測驗,並在測驗中或測驗後若有意外(傷病、殘廢或死亡)發生,願意自行負責;報名時未繳交切結書者不得應試。
(三)報名表件填妥後,須詳細核對應填各欄及應繳各件是否確無遺漏或錯誤,然後依序將報名表→畢業證書影本→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書影本(無者免附)→其他證明文件(如汽車和普通重型機車駕照影本、焊接或水電相關證照等),由上而下整理齊全,以迴紋針夾於左上角(切勿用訂書機),平整裝入A4信封內(請勿摺疊),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限時掛號寄出(以郵戳為憑),如以平信郵遞致發生遺失或遲誤而無法報名者,其責任由應試者自負。為確保個人權益,寄件前請確實檢查填寫、應考資格證件是否繳交,相片及身分證影本是否黏貼。另為利聯絡,請詳實填寫111年4月30日前不致變更之通訊地址及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E-Mail address。
(四)補件程序:應繳資料不全者,由本場總務室以簡訊、電話、郵件或E-mail告知應補件項目。如本場已告知應補件項目,但應試人未收到簡訊、電話、信件(或電子郵件),概與本場無涉。應試者應於通知後24小時內以傳真方式補件,並主動來電確認,始完成報名補件手續,逾時未補齊者,視為資格不符,應試者不得異議。補件正本請於應試當日繳交。
(五)應試者繳交資料須清晰可辨,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審核後,如有偽造、變造、資格不符或其他不實情事,應試者應負法律責任,於甄選前發現者除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外,並予以扣考;於甄選完畢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進用後發現者,予以解僱。
*資格不符合者,不另行通知。
**詳細內容請參考簡章。簡章各項內容如有變更,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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