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八職等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8-30~2021-09-03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或薦任升等考試以上考試及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形。 二、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列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情事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不得辦理陞任情事,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者。 四、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熟悉電腦各項操作(Office系統)及文書編輯處理者。 五、具有採購、庶務行政經驗及具有採購證照、英語能力檢定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機關內採購(熟悉政府採購法或具採購證照者尤佳)。 二、零用金管理、文書、臨時人員、承攬人員管理、雲端保全及四省專案等相關業務。 三、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1段125巷12號 |
聯絡E-Mail | tnyp@mail.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下列證件: (皆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親自簽名」)電子檔掃描成一個檔案後上傳(自傳請勿空白),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者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一) 徵才報名表(請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網站https://www.tny.moj.gov.tw/電子公布欄/人事公告下載填寫,並以1頁為限)。 (二) 現職派令。 (三) 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四) 最高學歷證件。 (五) 考試及格證書。 (六)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七)公務人員履歷表之「簡要自述」頁,填表人應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 (八) 其他證明文件。(如:採購證照、英語能力檢定證明等。)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甄選方式: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初審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五、聯絡電話:(06)2134322#232吳小姐。 六、正取1名,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限為甄選結果公布後3個月內),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