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 徵求 科員~2021-01-07

徵才機關 外交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外交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外交事務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得候用人員1名(候用期限為甄選結果公布後3個月內)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1-04~2021-01-07
資格條件 (一) 具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學歷(國外學歷須經駐外館處驗證)。
(二) 具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者。
(三) 具中高級以上英文會話與寫作能力。
工作項目 外交業務。
工作地址 外交部(臺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
聯絡E-Mail ictien@mof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行政院所屬機關(構)學校徵才及人員應徵自109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線上作業,應徵者請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
(二) 請線上更新個人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含自傳、附貼最近照片),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106年-108年)等資料影本,於公告期間內上網應徵。
(三) 初審合格者,得視需要擇優通知面試。初審不合格者或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四) 聯絡人:人事處田小姐(02)2348-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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