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5等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2-02-23~2022-03-01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畢業,建築工程相關科系 2.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人員。 |
工作項目 | 1.辦理國家公園內違建查報使用執照複查作業 2.國土變異點巡查回報處裡作業 3.園區整地申請勘查及濫墾取締作業 4.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檢附履歷表(含照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佐證文件於111年3月1日17時前親送或寄達本處,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 2.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 3.約僱期限自實際到職之日起至11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惟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僱用人員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5.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不予寄回。 6.本職缺係約僱五等280薪點,目前折合率135.7。聯絡電話:08-8861321分機272人事室林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