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北區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1-10-19~2021-10-24 |
資格條件 | 性別不拘,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並符合下列資格: 一、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8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者,無不良前科紀錄。 四、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含word、excel、e-mail、網路應用等處理能力)。 五、需具機車駕照。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公寓大廈、交通、工商、財稅、地政、公園綠地等經建行政綜合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北區區公所(臺中市北區永興街301號) |
聯絡E-Mail | north50012@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詳細資訊,請至臺中市北區區公所網頁(https://www.north.taichung.gov.tw/)-公告訊息-最新消息(或機關徵才)-臺中市北區區公所「公用及建設課約僱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下載簡章參閱,確定應徵職缺者請授權人事總處取得完整履歷資料,上傳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經歷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切結書(請至本所網頁-機關徵才-公用及建設課約僱職務代理人徵才頁面-附件下載)。 4.其他:駕照、證照、退伍令、免役證明、原住民身分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等相關資料(無則免附)。 二、聯絡人:04-22314031轉351 人事室陳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