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清水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七等(新臺幣40,901元) |
職稱 | 約聘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0-12-14~2020-12-19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研究所畢業有碩士學位者。 2.無規定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及迴避任用等情形。 3.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4.具有政府機關工作經驗者優先錄取。 |
工作項目 | 1.自治行政(區里行政、自治法規、會報活動、政令宣導、建議案處理等)。 2.區里業務(區里建設經費、里鄰長健保(事務費、保險費、健康檢查)、 研習、文康聯誼(里長和鄰長旅遊)、里長福利互助金、會議、表揚)。 3.區里民活動中心經營管理業務。 4.民政局通報單彙整。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清水區中社里鎮政路10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有意者,請檢附下列證件於109年12月21日中午前送(寄)達臺中市清水區公所人事室(43648臺中市清水區中社里鎮政路101號),並註明應徵民政課約聘人員職缺。1.公務人員履歷表2.畢業證書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上證件請以A4影印依序裝訂成冊)。聯絡電話:04-26270151-621,經初審通過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欲退件者請附回郵信封。 本職缺係代理視導留職停薪期間業務,工作期間為110年實際報到日至110年6月30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