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勞動檢查處 徵求 約聘職務代理人~2021-05-19

徵才機關 臺中市勞動檢查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聘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1-05-10~2021-05-19
資格條件 (一)具下列資格之一:
1.與擬任工作相關之國內外研究院所(具理工相關)畢業,具有碩士以上學歷者。
2.國內外大學(具理工相關)以上學歷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 驗二年以上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與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詳情請自行至本處網站查詢https://www.doli.taichung.gov.tw/2489559/post
工作項目 辦理本處勞動檢查、宣導、輔導及其他臨時交辦工作等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符合前列資格條且具意願者,請於110年5月19日前(以郵戳為憑,逾 期不予受理)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工作經歷等相關文件及簡要自傳,以掛號郵寄至420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臺中市勞動檢查處製造業科陳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聘職務代理人。連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6658,陳小姐。
詳情請自行至本處網站查詢https://www.doli.taichung.gov.tw/2489559/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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